二、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情况
(一)目标与标准
1.1 培养目标
(1)树立正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
尚的道德情操,优良的学术作风,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2)培养具有良好的基础理论、扎实的专业技能、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
力、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医患沟通能力,以及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
业常见多发病诊治工作的优秀专业技能型人才。
(3)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临床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
能力。
(4)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撰写学术
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6)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7)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1.2 学位标准
(1)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
的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完成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
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
予硕士学位。
(2)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获得《执业
医师资格证书》、完成学位课程考核及实践活动,但未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训合格证书》者,允许其申请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如符合毕业及论文答辩要求,
则准予答辩和毕业。毕业后三年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
回学校申请硕士专业学位。
(二)基本条件
2.1 培养特色